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全市首例 AIGC 行业商业秘密行政处罚案作出决定,向携密跳槽、私自复制使用原单位 AI 商业软件的行为开出 10 万元罚单。本案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发文披露,系该领域行政执法的破冰之举。

"拷贝—破解—跨公司复用"完整证据链

权利人公司主营微短剧外语译制配音及 AI 多语种影视译制,系出海重点企业,其自主研发的内部 AIGC 商业软件大幅缩短译制时间、是核心竞争力的无形资产。一名核心员工在职期间私自拷贝并破解配套数据库,离职后创办新公司继续用该软件接竞争订单牟利。

针对 AIGC 商业秘密隐蔽性强、门槛高、证据易灭失的特点,执法人员先用电子数据取证固定涉案电脑与服务器数据,再通过软件安装痕迹、数据库访问日志、项目产出文件交叉比对,还原拷贝、破解与跨公司复用全过程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六条,涉案主体被罚 10 万元,并获指导完善权限分级、日志留痕、离岗审计等保密措施。

此案首次在行政层面确认 AIGC 商业软件可作商业秘密受保护,也证明监管已能用电子取证破解该领域取证难。它清晰划定边界:员工可换平台,却不能把原单位的 AI 数字资产当创业资本带走——北京在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商业秘密保护上,迈出实质性一步。